民 事 起 诉 状
原告: 公司
住所:
法定代表人: 职务:
被告: 公司
住所:
法定代表人: 职务:
诉讼请求
一、 判令被告立即返还拖欠的货款 及利息(自 年 月 日起计至实际还款日止,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。暂计至起诉日为 元);
二、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包括财产保全、公证及公告在内的全部诉讼费用。
事实与理由
□ 双方之间有合同:原告与被告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合同,双方在合同中约定,由原告向被告提供 ,送货时间为 。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被告 , 总货款为人民币 元。 但是, 迄今为止,被告仍拖欠原告货款人民币 元。
□ 双方之间无合同:被告向原告购货,截至 年 月 日,拖欠原告货款共计人民币 元。被告于 年 月 日出具《还款计划》一份,承诺从 年 月开始,每月付款人民币 元,于每月 号支付,直到所欠货款付清为止。但被告在支付了原告人民币 元后,其余未依约付款,经原告多次催讨未果 。
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,原告特具状起诉,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此 致
人民法院
具状人: 公司
年 月 日